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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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0年黄金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 2009-11-06 02:4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标委会章程的规定,现决定编制2010年黄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为有效做好以上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原则

 1.突出重点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任务,突出技术进步、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行业发展的要求;

 2.产业发展需要原则。突出编制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项目及社会、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所需的标准项目计划;

 3. 国际接轨原则。进一步落实“采标方针,提高标准水平,促进国际贸易和产品出口;

 4. 协调配套原则。标准间要互相协调、互为补充、协调配套。保证标准的协调一致,系统配套。

二、项目编制重点

 1.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及市场急需的项目优先安排;

2.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安排;

3.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标准体系所需的标准项目;

 5.新材料、资源节约、再生利用和环境保护,检验检测等领域。

三、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

 1.本次编制的项目为2010-2011年度黄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填报材料;

2.国家标准项目要求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行业标准项目要求填写“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建议书中的每个项次都要认真填写,尤其是立项的必要性、目的和理由、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要重点论证,分析方法标准如有多个分方法,应按每个分标准分别填写“建议书。同时要求字迹工整,纸质材料应加盖公章,纸张幅面一律为A4型纸;国家标准要求一同报送标准草案;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填好的项目建议书及标准汇总表的书面文本(一式三份)寄至黄金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将项目建议书以及标准草案的电子版本发至标委会秘书处。

3、秘书处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6760号

 单位名称:长春黄金研究院

秘书处联系人:薛丽贤13500886211

  电话:0431-85514586-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