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国会批准颁布了由长春黄金研究院作为主起草单位制定完成的《金矿开采单位产品能 源消耗限额》(GB32032-2015)、《金选冶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33-2015)、《金精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2034-2015)3项国家强制性标准标准(详见2015年第25号公告333、334、335)。
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加快重要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有效发挥标准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启动实施了“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我国黄金行业的唯一的标准化技术组织和标准归口单位,积极组织主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向国家标准委申报了《金矿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3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计划,并被纳入“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标准起草组经过2年多的努力,2015年上半年完成了标准的制定工作。这些标准的完成对促进黄金行业节能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